农政秘﹝2015﹞64号马鞍山市农业委员会转发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农委,开发园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现将《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农办牧〔2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辖区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按照省农委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详见安徽省畜牧兽医网)联系人:夏文建,
各县区农委、林业局、蔬菜局,开发园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马人社秘〔2016〕146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度农林水工程系列和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凡从事农业、林业技术推广、开发、研究、生产指导、技术监督等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次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1. 评审条件。严格按照省农委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13〕193号)、省林业厅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林人〔2013〕57号)、省人社厅和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发〔2012〕6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 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问题。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除免试者外)均需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分别累计取得3个、4个和5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并在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继续有效。
3. 职称外语考试问题。按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马人社秘〔2015〕183号)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请在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4. 继续教育问题。根据省人社厅规定,自2016年起,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15年度及以前仍按原政策执行。因故当年度不能完成学时,经个人书面说明原因,所在单位同意,并按评委会管理权限报市或县(区)人社部门确认,可以顺延下一年度学习。
三、申报材料 1. 县(区)农口部门会同县区人社部门将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材料汇总,填写《2016年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并请县(区)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1份。
2.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复印无效)。
3. 《2016年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
4.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打印件1份,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成果,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2500字左右,需用人单位审验盖章)。获奖证书和其他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验盖章)各1份,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
5. 在各种农业杂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
6. 《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或近3年的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验盖章)。
7. 相关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
8. 《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资料一览表》(填好后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1份。
9. 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并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交纳评审费。
10. 所有复印件和打印件须统一使用A4或A3型纸张。
11.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之一者,不予受理,各种表格可在市农业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四、时间安排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6年
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要求 1.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扎实的同志承担职称评审工作,并督促其认真做好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积极组织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 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逐级在所有申报材料上审核人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和材料审核、公示工作。 3.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对职称申报工作中严重失职的当事人将调整工作岗位,严重违纪者给予纪律处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农业委员会人事科。联系人:孙兰、马家贤。联系电话:2366783。
2016年7月13日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皖疫控防【2022】13号)要求,经县级推荐、市级评选后,拟推荐马鞍山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和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为先进单位,拟推荐郝中香等3位同志为我市2021年动物疫病监测与信息报送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