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委,经济开发区、各新区农业主管部门:
为切实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和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根据省农委有关通知要求,2014年7月15日,我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动物疫病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以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储存、发放等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市、县、区都成立了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了《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纪律。
二是实验室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兽医实验室均无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对每年购进的监测抗原和诊断液,有专人专柜保存。三是实验室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建立了一整套的审购、提运、保存、取用、废弃和处置建档记录流程,每半年进行一次监测抗原和诊断液清理和无害化处置。和县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较突出。
但督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县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个别环节欠规范,如监测抗原和诊断液清理不及时,样品留存无标识,无流程清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墙。
二、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情况
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实行“一个漏斗向下”封闭运行。为了解疫苗管理延伸情况,在检查三个县疫苗管理情况后,还抽查了和县乌江镇的疫苗管理情况。从督查情况看,疫苗的管理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高度重视。省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出台了《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规定》,各地能够按照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含山、和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本级管理办法。二是建立了完整的疫苗领取、发放台账和登记手续,和县将疫苗的进出按照货币化记录方式进行登记,及时掌握疫苗的进出和库存情况。三是疫苗储存温度、保管条件符合规范。在发放中,能够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四是能够按照本地区需要申报、订购,适量库存,减少浪费。五是对到期的疫苗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报废手续完备。
疫苗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少数地方疫苗的领取台账不详细,如有的没有疫苗批号。有的没有领取人签名;有的地方疫苗的登记没有分类;三城区和新区存在无专门库存疫苗场所,有的地方疫苗库存能力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县区兽医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督察组提出的要求,立即整改完善并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确保疫苗管理进一步规范。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