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省级财政项目实施指南》(皖农财〔2015〕97号)要求,经县区农业、财政部门初审推荐,市农业、财政部门组织竞争评审(审核)立项,现将《2015年省财政支农专项马鞍山市拟备案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市农委计划财务科反映。 联系电话:2366790。附件:2015年省财政支农专
花山区、博望农委,市开发区、慈湖高新区农业主管部门: 现将《安徽省畜牧兽医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牧牧函〔2014〕 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区、开发区和新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切实做到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监管工作有计划、有督查、有总结。 二、落实监管责任。畜牧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部署监管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监管责任要细化分解,须具体落实到人、到场、到车。对因疏于监管、失职渎职、漏报瞒报导致本地区的生鲜乳出现质量问题,相关单位和领导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请各有关区、开发区和新区农业主管部门尽快将签字盖章的《马鞍山市2014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附件2)报送市农委畜牧办,对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可随时上报。 附件:1.安徽省畜牧兽医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可在
ahxmtj@163.com邮箱下载,密码另行告知) 2.马鞍山市2014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2014年4月10日 附2马鞍山市2014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销售行为,加大监管力度,特签订马鞍山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书。 1、监管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奶
牛养殖场户检查率100%,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100%,生鲜乳运输车检查率100%,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查处率100%。 2、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的生鲜乳质量安全负总责,统一安排监管工作。畜牧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部署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因疏于监管、失职渎职、漏报瞒报导致本地区的生鲜乳出现质量问题,相关单位和领导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严格“谁许可、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许可管理。确保只对符合《条例》“五有一符合”规定并经工商登记的合法主体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确保只对符合《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生鲜乳运输车辆条件的车辆发放生鲜乳准运证,证件格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4、建立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卫生管理、质量安全保障、挤奶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生鲜乳准运交接制度、《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要求,做到制度上墙明示,相关记录健全规范,经手人员签字确认,实现安全生产和质量可追溯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违禁投入品、非法添加、生产销售含有违禁物或不符合国家限量标准的生鲜乳、 5、强化奶站和运输车监管。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明确奶站、运输车监管责任人,公布手机号,实行24小时监控。要严厉打击未取得收购或运输许可证违法收购运输生鲜乳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有直接或间接进入消费环节行为的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全面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要建立应急机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与相关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马鞍山市畜牧兽医局 县级畜牧兽医局 2014年 月 日
一、项目背景:该项目位于马鞍山市郊东南方向,总面积100亩。依托濮塘山区作为马鞍山后花园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围绕我区建设生态环保区的总体目标,以休闲旅游、农林开发为重点,以生态优势和农家特色为依托,以农家院落为载体,通过政府扶持、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力争通过“农家乐”旅游项目的开发,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打响农业旅游和生态旅游品牌,带动全区经济发展。二、项目内容:1、农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