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了评审会议,按规定对各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及《日照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方案》(日人社函〔2019〕90号),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大会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40名同志通过农民农艺师、174名同志通过农民助理农艺师评审。
为增强评审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异议期制度有关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异议期自2020年5月30日起至6月5日止,共7天。如对公示的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异议期内向其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反映(不受理匿名电话、信件)。异议期结束3日内,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反映情况书面汇总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邮箱:rznyrsk@rz.shandong.cn,联系电话:0633-8816206,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10楼1025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