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深入整治农业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决定于11月7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为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深入开展,现面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恳请社会各界对我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予以监督,并如实向石家庄市农业农村
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有关规定要求,经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4.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相关条件; 6.无违法违纪记录;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年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二、信息发布 2020年11月5日在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为期7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网站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到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办公室报名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253号5楼503室)填写报名表进行报考。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相关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考生可于次日到报名地点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2020年11月12日17:00以后,不能再提交报名申请或修改报考信息。(三)注意事项 1.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弃权,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2:1)岗位核减。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有作弊、缺考或坐错考场、座号的考生视为零分。(二)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1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8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敬业奉献精神等基本素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网站,以免错过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职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审核与审批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反映,电话:69117718。 2.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用编、调动、增人,工资、保险等相关事宜。 七、其他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应做好各招聘环节疫情防控措施,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 2.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发布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本公告由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311-87878812监督电话:0311-69117718 附件: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11月5日 附件: 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选聘岗位 选聘名额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农业机械化 1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农业工程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记录。会计 1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新闻传播 1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新闻传播学类,年龄在35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石家庄市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社会公示:灵寿县2023年青同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灵寿县2023年灵寿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平山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两河乡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行唐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只里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行唐县2023年上方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示时间为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