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我市畜牧、兽医和水产专业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结束。经东莞市农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陈海胜等24名同志取得农业技术员职称,叶佩芸等2名同志取得水产技术员职称,黄焕亮等33名同志取得助理兽医师职称,蔡万锋等3名同志取得水产助理工程师职称,施芳道等43名同志取得兽医师职称,李鸿超等2名同志取得水产工程师职称;经东莞市农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第一评审委员会认定,曾立荣等5名同志取得助理兽医师职称,王灿等2名同志取得兽医师职称,陆丙乾等1名同志取得水产工程师职称(名单详见附件1),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5个工作日)。
请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的工作单位,参照公示样式(附件2),将公示内容补充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张贴于单位公告栏或显著位置,或挂单位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于2022年7月19日前将《公示》(附件2)和《评委会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扫描发送至职称联络点(市畜牧兽医学会),邮箱为dgxmsyxh@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公示序号+姓名”。
若对以上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东莞市农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第一评审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东莞市农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第一评审委员会办
公室
联系电话:0769-22830856
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8-09
邮政编码:523000
附件:1. 2021年度东莞市畜牧、兽医和水产专业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2.公示样式
3.评委会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