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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我市畜牧兽医和水产专业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3/12/28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是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的检验监测等职责。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第四类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

  2021年度我市畜牧、兽医和水产专业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结束。经东莞市农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陈海胜等24名同志取得农业技术员职称,叶佩芸等2名同志取得水产技术员职称,黄焕亮等33名同志取得助理兽医师职称,蔡万锋等3名同志取得水产助理工程师职称,施芳道等43名同志取得兽医师职称,李鸿超等2名同志取得水产工程师职称;经东莞市农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第一评审委员会认定,曾立荣等5名同志取得助理兽医师职称,王灿等2名同志取得兽医师职称,陆丙乾等1名同志取得水产工程师职称(名单详见附件1),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5个工作日)。

  请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的工作单位,参照公示样式(附件2),将公示内容补充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张贴于单位公告栏或显著位置,或挂单位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于2022年7月19日前将《公示》(附件2)和《评委会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扫描发送至职称联络点(市畜牧兽医学会),邮箱为dgxmsyxh@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公示序号+姓名”。

  若对以上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东莞市农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第一评审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东莞市农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第一评审委员会办

  公室

  联系电话:0769-22830856

  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8-09

  邮政编码:523000

  

       附件:1. 2021年度东莞市畜牧、兽医和水产专业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2.公示样式

             3.评委会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各农业专业职称申报人: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东莞市农业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定于2023年6月17日上午开展我市2022年度农业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定于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在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绿色路100号现代农业科技园内)开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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