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开招聘工作,确保考生安全和考试顺利进行,对所有考生进行分类筛查,并根据筛查审验情况确认可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对象。
一、筛查审验方式及结果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请考生严格遵守长沙市疫情防控要求,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除核验身份外,其余时段需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试现场前,需测量体温并查验考生身份证、准考证,考前24小时内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并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二)所有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7天内从外省市入长返长的,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三)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按要求提交《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进入考点学校、不得参加考试:
1、无身份证、准考证,不能提供24小时内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不能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提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结膜炎、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6、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传播或者发生疫情外溢的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中高风险区名单以国家卫健委公布名单为准)
7、尚处于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近10天内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近3天内被判定为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尚处于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其他风险人员。
8、考前7天内从外省市入长返长的,不能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二、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时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疫情省市,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要全程佩戴口罩。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
2、提前准备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或3天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确保图片信息完整、清晰,在入场时将纸质版提交给工作人员。
3、目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长返长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提前到达湖南省内备考;在湖南省内的考生,考前不离开湖南,就近备考。考前所有考生应按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各地防控政策”、湖南省及各市州卫健委、疾控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或咨询电话查阅了解),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4、考生须自行打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并如实填写,填写日期为疾病筛查当日,疾病筛查时需提交此表。
5、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现场配合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6、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结束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8、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考前查验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请考生注意:疫苗接种后48小时内不适宜开展核酸检测,请妥善安排接种时间,以免因不能开展核酸检测而影响参考。
10、此次考试疫情防控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所在考区疫情防控部门可能就考试疫情防控做进一步具体规定和要求。考生应持续关注报名网站及所在考区组考部门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相关公告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