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了重大突破,中小学也将出现“教授”了!记者4月10日获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日前组织专家开展了我省首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共评选出首批24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以往,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中级,并且相互独立。2012年,我省的郑州、焦作、许昌被人社部、教育部列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设置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5个等级,并在评审中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等相衔接,创新完善了评价机制。
本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采取论文匿名外审、说课讲课面试答辩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进行。评审通过人员中既有知名的教学管理工作者,也有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教研人员,还有坚守在中小学课堂的一线教师。目前,评审通过人员正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程序报批。
(记者 郭海方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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