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以前全省组织开展300场以上招聘会,全年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200万人,帮助200万就业困难的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今天上午,我省召开全省农民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节后300万农民难以外出就业
河南是全国第一农业大省,也是全国第一劳务输出大省。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环境变化影响,一些企业特别是沿海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营困难,因破产倒闭和限产、开工不足等原因相继裁员,我省返乡农民工数量不断增加。据省劳动保障和统计部门调查,春节前全省返乡农民工已达950多万人,其中从省外返回660多万人,预计节后有近300万难以继续外出就业,这将对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压力。
八项专题活动促进农民工就业
节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提出了23条措施,对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本次会议提出,在全面落实23条措施的基础上,强力推进“221行动计划”,围绕就业、创业、培训、维权四个方面,组织开展八项专题活动,确保节后一个月内帮助有岗位的农民工及时返岗就业,全年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200万人,帮助200万就业困难的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扶持10万返乡农民工实现创业、带动100万人实现就业。这八项专题活动分别是:
一、开展“农民工服务月”活动,帮助农民工及时返岗、就业。
春节过后的一个月,重点做好开展送工服务,帮助有就业岗位的农民工及时返岗;举办专场招聘会,帮助就业困难农民工实现就业。2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要举办两场以上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全省组织开展300场以上招聘会,就地就近安排就业困难农民工60万人。同时各级各类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把握企业用工动态,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定期“送岗位下乡”,主动为农民工就业搞好服务。
二、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用工对接”活动,挖掘省内就业岗位。
据初步测算,2009年全省“8511投资计划”、中央在豫投资、十大实事、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项目投资1万多亿元,可提供就业岗位65万个。发改、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及时把握重点项目进展动态,建立重点项目用工发布制度,及时搜集发布用工信息,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带动就业作用。建筑、交通、水利等吸纳农民工就业量较大的行业,要由主管部门牵头,分类举办重点行业、企业用工衔接会,帮助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三、开展“省际劳务协作”活动,扩大省外输出规模。
抓住几个重点环节:一是走出去,稳定并增加省外就业岗位。60个劳务输出基地县要在2月20日前启动“省际劳务协作”活动,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对口部门、用工企业等单位衔接沟通、洽谈协商,推介我省劳务品牌,采集用工信息,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力争将就业困难农民工向省外转移80万人。二是抓落实,提高新签劳务协议履约率。强化岗前培训,开展送工活动,扩大省外就业规模。三是重服务,维护好省外就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级驻外劳务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供跟踪服务,积极帮助解决农民工实际困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举办“河南农民工风采展览展示活动”,扩大河南劳务品牌影响力。
为集中展示我省劳务经济发展成果及优秀劳务品牌,树立河南农民工良好形象,省委省政府决定3月1日在北京举办“河南农民工风采展览展示活动”。通过成果展览、技能展示、劳务对接、座谈交流等活动,展示河南农民工风采,叫响河南劳务品牌,增强河南劳务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五、实施“农民工培训倍增计划”,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
在去年培训100万人的基础上,实施“农民工培训倍增计划”,年内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200万人以上。省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培训的支持力度,市、县财政也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全省投入培训资金10亿元。劳动保障部门要落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确保全年培训农民工60万人;农业部门要落实好“阳光工程”,确保全年培训27万人;扶贫部门要落实好“雨露计划”,确保全年培训20万人;教育部门要积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规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培训,力争全年培训农民工100万人。
六、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
大力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全省安排15亿元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10万以上返乡农民工实现创业,力争带动100万人实现就业。各级财政、金融部门要简化小额贷款申请程序,及时办理贴息手续,积极向农民工提供信贷支持,切实解决农民工创业中存在的资金困难问题。农民工回乡创业可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规定,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并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
七、开展农民工维权系列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月份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引导各类职业中介机构规范经营,不断提高对农民工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在3至5月份的3个月中,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餐饮、制造、采矿等重点行业,实施农民工劳动合同推广行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引导企业在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工资、工时问题;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力度,及时查处欠薪逃匿案件,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工资行为。
八、开展“为农民工服务承诺”活动,切实为农民工办实事、办好事。
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要挖掘岗位潜力,努力扩大用工规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引导各类企业开展承诺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时,积极通过协商减薪、轮岗培训等方式,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责任编辑:李俊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