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记者从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省煤管局对全省煤矿“五职”矿长任职资格提出了明确的学历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要求的,将依法取消其任职矿长的资格。
省煤管局规定,国有重点煤矿及神火集团新聘用任命的“五职”矿长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地方国有煤矿“五职”矿长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乡镇煤矿“五职”矿长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国有重点及神火集团原在职“五职”矿长和新整合的煤矿企业原在职“五职”矿长继续任职的,矿长和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其他副职矿长在2009年6月30日前,应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2009年7月1日以后,达不到任职资格学历要求的,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
省煤管局要求培训机构在“五职”矿长任职资格培训报名时必须严格进行审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学员的培训资格外,还要对培训机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培训机构资格。
“五职”矿长包括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和机电副矿长。目前,河南省共有各类煤矿840处,“五职”矿长5800余人。(记者龚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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