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煤矿发生的几起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为我省煤矿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我省加大对煤矿事故的处罚力度,这是记者12月5日从省煤炭工业局获得的信息。
据省煤炭工业局负责人介绍,今年1至11月份,全省煤炭行业共发生死亡事故35起,死亡11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9%和32%;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54,同比下降了54%。
针对年终岁尾煤矿事故多发的特性,省煤炭工业局要求全省煤矿、特别是省属重点煤业集团绝不能掉以轻心,全省6大国有重点煤业集团的领导要实行包矿监管,各省辖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实行分片监管,各类煤矿矿级领导要严格落实跟班带班制度,实现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做好超前防范工作。
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煤炭企业,除给予吊销矿长任职资格证、煤矿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矿长的处罚外,我省还将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或产煤市煤炭局局长还要做深刻检查。 (记者龚砚庆通讯员钱海山)
本报讯(记者龚砚庆)记者12月5日获悉,我省已开始对全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资源整合矿井、基建矿井逐个进行排查,以发现和消除各类重大隐患。
今年以来,我省省属煤炭企业资源整合矿井、基建矿井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郑煤集团资源整合的马岭山煤矿“2·10”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和二耐煤矿“10·9”重大透水事故、义煤集团孟津煤矿基建矿井“7·29”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平煤集团资源整合的张村煤矿“11·5”特大透水事故等均造成了重大损失。
据悉,为确保此次安全检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此前已抽调62名监察人员分四组赶赴各产煤市、县(市、区)进行排查,要求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矿井,要立即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直至关闭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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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