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8)15号)的规定与要求,紫金县龙窝镇锦辉家庭农场等224家企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326个产品经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初审,并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农村厅拟准予发证。现将本次拟予发证的企业和产品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万寿路113号
邮政编码:510230
联系人:杨艳芹
电话:020-37288802
相关附件:2021年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发证产品公示.xlsx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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