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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畜牧业认定评审结果公示
更新时间:2023/12/19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有关工作部署和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公示后各地反馈意见调查核实情况,经研究,取消粤雷渔11198、11199及粤廉渔21122、21133四艘渔船申请资格,相应指标由候补渔船按序替补,现将候补渔船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4月20日至4月25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相关单位或个人以实名形式来函,我们将根据异议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匿名或电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8)15号)的规定与要求,紫金县龙窝镇锦辉家庭农场等224家企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326个产品经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初审,并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农村厅拟准予发证。现将本次拟予发证的企业和产品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万寿路113号

  邮政编码:510230

  联系人:杨艳芹

  电话:020-37288802

  相关附件:2021年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发证产品公示.xlsx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22日


相关附件:

根据《关于公开遴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跟踪评价项目受托机构的公告》,我厅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该项目受托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11至15日,共5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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