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开遴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跟踪评价项目受托机构的公告》,我厅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该项目受托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11至15日,共5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黄娜,联系电话:37288953。
附件:1.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跟踪评价项目评审结果
2.关于公开遴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跟踪评价项目受托机构的公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
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跟踪评价项目评审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安排金额(万元) |
合计 | 10 | ||
1 | 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跟踪评价项目 |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 | 10 |
相关附件:关于公开遴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跟踪评价项目受托机构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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