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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公示
更新时间:2023/12/18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粤农农规〔2020〕2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认定广州市增城石乡农机专业合作社等178家合作社为我省2022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根据评定程序,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6日起至9月11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农村厅农村

官方兽医第3号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25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条件的函》要求,经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确认的6963人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官方兽医资格,现予以公示。 

  一、通过行政确认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确认其官方兽医资格。原省农业厅发出的《广东省官方兽医证》自本公示截止之日起全部作废,省农业厅不再制发《广东省官方兽医证》。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来邮的形式,向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27日起到6月8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五、公示联系方式: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邮编:510500,电话:020-37288380、020-37288991,传真:020-37288406,电子邮箱:gdsxmjsyc@126.com 

  附件: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拟确认人员名单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5月26日 

相关附件:

粤农农函〔2019〕1510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19年度我省农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申报评审农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从事农学、畜牧兽医、农机推广、热作、农业经济、水产等专业工作,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在省直有关单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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