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平谷区事业单位实际需求,统一组织实施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8个岗位,拟招聘9人,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北京市居民户口不包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经历等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要求
1.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023年-出生年。
2.统招学历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国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
3.2023年统招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要求:包含2021年和2022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8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4.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上传专业证明材料,包括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报名网址https://www.gongzhao.net,9月12日上午9:00后,考生可到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考生需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状态是否通过,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
3.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平谷区内报考。
招聘单位相关人员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2)笔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可到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
由于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5)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6)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的成绩确定名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三)考核、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聘用
1.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时,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2.网上公示: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3.聘用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应聘人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事业单位聘用者即时通报并予以辞退,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电话:010-69987802,受理监督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五) 报考系统咨询电话:010-68771328/1334/122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下午14:00-17:30。
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