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部署和市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激励保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结合我区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荣华、博兴街道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荣华、博兴街道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各定向招聘2名事业编制人员,共计招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户籍。
6.截至报名时,仍在经开区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且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7.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适当放宽。
8.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经开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推荐表》,经所在街道工委同意,于2023年7月27日9:00至7月28日17:00期间,持相关材料到所在街道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如下:
1.《经开区2023年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三张;
5.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社区所在街道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可以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材料;
7.社区工作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能够证明具备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所在街道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由社会事业局会同组织人事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复审均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8月5日上午9:00-10:30。领取准考证事宜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事业单位公共能力基础知识。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可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将在经开区官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体检、考察安排另行通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经开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纳入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管理,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10-67829817;010-67867527。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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