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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2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规定,我市组织专家对2020年度第二批高标准农田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结合国家下达我市的建设任务,现就我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批拟立项项目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10-82031801 82031943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3日  附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以下简称市推广奖)是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奖项之一,每三年评定奖励一次。根据《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京政农函〔2019〕73号)相关规定,今年将开展市推广奖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名额  

  市推广奖主要用于奖励在加快北京市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农业技术推广成果。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以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均可作为成果完成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市推广奖设一、二、三等奖,本次拟奖励一等奖原则上不超过15项,二等奖原则上不超过25项,三等奖原则上不超过40项。当申报成果的水平达不到奖励等级或申报成果不足时,可以空缺。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推广奖的成果,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推广前或推广过程中进行了必要的试验、示范;  

  2.已在生产中有了相当面积(规模)、覆盖率或单品占有率的推广应用,并经3年以上的检验,证明其有效、可行;  

  3.本次申报成果完成时间应为2016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4.应当提供成果验收或评价意见或其他能证明成果水平和质量的材料;  

  5.有关物化成果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登记或认定)或符合国家规定;  

  6.无重复报奖内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同类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7.知识产权明晰,无纠纷,成果无争议;  

  8.不存在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情况。  

  三、工作组织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成立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由科技处负责日常工作,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农学会负责。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和推荐  

  1.申报。市推广奖实行自愿申报原则。采取网上填报和报送材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请登录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beijing.gov.cn/),在“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推荐。集中填报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2019年8月10日。  

  2.推荐。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以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申报成果,须由下列单位按照行政隶属或属地管理关系进行审核推荐(初步拟定的推荐单位名单见附件1):  

  中央所属单位:由其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市级单位:由其科研(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区级单位、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由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推荐;  

  非涉农区的组织和单位:由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处进行审核推荐。  

  推荐成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评审  

  申报和推荐结束后进入评审环节,评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形式审查。评审办公室对申报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要求7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初评。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成果,提交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申报单位(第一完成单位)须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将初评结果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复审。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复审,确定奖励名单和等级。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市推广奖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  

  2.申报书相关附件。附件内容分为两部分:  

  (1)附件一(包括:成果示范推广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成果验收、评价意见;成果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报告;有关物化成果的合法性证明材料;成果所生产的农产品质量符合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成果应用证明(格式见附件3))。  

  (2)附件二(包括:成果所依托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复印件,成果推广过程中形成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技术操作规程,成果推广实施方案,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书籍,获得的知识产权、科技奖励以及其它有关资料等)。  

  以上材料,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册,全套材料一式三份。  

  3.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成果简介(见附件4),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20份。  

  (二)受理  

  以上所有材料以及电子版均由各推荐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申报成果汇总表(见附件5)(含电子版)、公示文件(见附件6)各一份。  

  请各推荐部门于2019年8月26日—30日(9:00—11:30,14:00—17:30)期间,将全部材料报送至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9号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实验1号楼303、305房间(北京农学会)),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北京农学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宏、郑博薇、颜志辉  

  联系电话:010-51503848/3204,51503565  

  E-mail: bjnongxuehui@163.com  

  2.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初蔚琳、魏元元  

  联系电话:010-82031951,82031886  

  3.网络填报技术支持  

  联系人:高琛、靳晓晨  

  联系电话:010-51503122,51503534  

    

  附件:1.推荐单位名单(初步拟定)  

     2.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书  

     3.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成果应用证明  

     4.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成果简介  

     5.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6.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成果公示情况说明  

     7.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成果异议书  

  (以上附件可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3日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0]7号)文件要求,根据资助项目的推荐条件,经自下而上组织推荐审核和评审,我市拟推荐田从和、赵玉忠、尚显兰等3人作为“全国十佳农民”候选人,现予公示。  北京市全国十佳农民”推荐候选人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教育程度所在村组及职务从业类型及规模主要事迹及荣誉基础1田从和男1963.02汉大专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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