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我厅印发《关于河北冀农农机具有限公司等企业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皖农机函〔2020〕312号),因存在提供不实申请资料及票据等问题,暂停安徽久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久力”)4YQ-172-70型打捆机,天津绿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绿野”)9YQ-1800、9YQ-2210型打捆机,菏泽市天艺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天艺”)9YJ-180型打捆机补贴资格,暂停期3个月。
暂停补贴资格期间,安徽久力、天津绿野、菏泽天艺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承诺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递交整改报告。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农机〔2018〕217号),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恢复安徽久力4YQ-172-70型打捆机,天津绿野9YQ-1800、9YQ-2210型打捆机,菏泽天艺9YJ-180型打捆机补贴资格。
各地要加强类似问题的监管,发现有关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农机产销企业要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平稳有序规范实施。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