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委、农机局):
近期,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印发《关于撤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通报》(农机鉴〔2019〕8号),撤销了常州御宝拖拉机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8种产品推广鉴定证书。
经在我省辅助管理系统中查询,山东大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大华”)生产的2BFX-10/10(220)型旋耕条播机和凯斯纽荷兰工业(哈尔滨)机械有限公司(原: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斯纽荷兰”)生产的MAGNUM2654型轮式拖拉机两款产品在我省投档。
根据原《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农机〔2018〕21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取消山东大华生产的2BFX-10/10(220)型旋耕条播机、凯斯纽荷兰生产的MAGNUM2654型轮式拖拉机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未结算的补贴机具不得办理资金结算,上述产品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