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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29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七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十二批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96号)要求,经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王冠军等3名同志为第七批安徽省农业系列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人选,胡忠祥等2名同志为第十二批安徽省农业系列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4日至2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我厅人事处反映。附件:安徽省农业系列学术和技术带

皖农人函〔2017〕893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宿松县农委,省有关单位,委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04号)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度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省农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农人〔2013〕193号)执行。

二、材料申报

各地(含广德、宿松县)申报材料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统一审核报送,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审核报送,省有关单位申报材料由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报送,省农委所属事业单位须在相应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组织审核申报。

(一)单位报送的材料

1. 各市人社部门、省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省农委所属事业单位出具的委托函1份(务必注明是否评聘结合)。

2. 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人事部门《2017年度申报高级农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每位申报者1份。

4. 公示证明1份(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公示,并如实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二)个人报送的材料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版)一式3份(贴近期2寸彩色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2.《申报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严格按照表格示范要求填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 《直接申报(破格)评审XX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破格申报人员填写)。

4.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申报人未签名无效)。

5. 证书、论文和著作等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须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期中断要说明原因)、成果奖励证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任期内有效学习时间)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复印件(著作提供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论文全文复印);乡镇申报人员未公开发表的学术会议交流的专业学术论文(提供组织单位通知和论文集原件)、专业技术报告和实验报告原件等。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之一者,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要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力度,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除对当事人在全省通报批评,取消其5年(含当年)申报资格外,并通报所在市、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凡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可一次性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登记45学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每个模块登记15学时。

(三)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全省县及以下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徽畜牧兽医》杂志刊发的专业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纳入申报职称资格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四)申报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五)有关证书原件经市人社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退回本人保存备查,省农委不受理原件。

(六)报送材料时,每位申报者提交近期2寸彩色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申报表中照片同底)。每人交评审费、面试答辩费400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

(七)申报材料上报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6日。由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单位提前预约,统一集中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验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51-62999813、62999814;联系人:许冬梅、伍留海,地址:合肥市太湖路和马鞍山路交口)。

(八)申报人员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九)电子文档发至1842418577@qq.com

(十)本文及有关表格请在“安徽农业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栏和互动交流版的资料下载栏中“职称申报有关表格”查询、下载。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

第 124 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8年第九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的公告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材料审查和专家现场考核评审,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特此公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4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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