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搭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接交流平台,根据人社部通知要求,拟开展2022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2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5日至11月11日。
三、服务对象
(一)2022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3届高校毕业生。
(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线下招聘活动。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灵活举办专业化、精准化、小型化、行业性、定制式线下招聘会,并统一使用“2022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XX(主办地名称)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招聘会”名称。要积极加强与本地教育部门、高校联系,提前收集掌握高校毕业生求职需求,并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动各类企业进校园开展招聘。引导用人单位采用“先线上对接沟通、后线下面试洽谈”“先体验再求职”等招聘模式,提高招聘匹配度、成功率。省人才交流中心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在青海人力资源市场和省属高校举办“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招聘会”,各市(州)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及时关注并组织当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同时,在省人才交流中心设立对口援青省市求职登记平台,根据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需求,有组织地开展对口援助省市集中就业输送活动,促其尽快实现就业。
(二)线上招聘活动。各市(州)要聚焦高校毕业生求职需求,广泛发动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参加,在本地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设置“2022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招聘活动”专区,将本地招聘网站与青海公共就业服务招聘平台“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实现链接,持续推出各类行业性、区域性和针对不同人才类别的线上专场招聘。省人才交流中心和省金保办要做好青海公共就业服务招聘平台和“青海人社通”APP与中国国家人才网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活动主会场的链接工作,并按规定使用活动名称,设置市州分会场、行业专场、区域专场、人群专场、直播带岗、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政策宣讲、就业指导、优秀职场毕业生、活动资讯等专区。各市(州)要加强采用新技术、新手段向毕业生推送岗位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直播带岗、视频双选会、企业云宣讲等活动。要不断完善招聘网站功能,引导用人单位细化招聘条件、毕业生准确填写求职信息,提高双方信息匹配效率,探索招聘求职信息双向精准推送,提供简历投递、视频面试、在线洽谈、在线签约等功能,实现招聘服务全流程覆盖。
(三)就业服务活动。各市(州)在开展招聘活动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指导等多元化就业服务,利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正向宣传解读就业形势,集中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推出就业创业指导直播、录播课,通过官网官微、集中宣讲、发放政策手册等形式加大宣传,做到政策到校、服务到校,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要积极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力量,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并组织参加现场观摩、模拟实践、就业见习等体验式就业活动,增强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基层就业的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就业服务活动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招聘活动。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提前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护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加大岗位收集。各市(州)要主动开展调查摸底,进一步丰富岗位来源,聚焦就业需求量大、市场紧缺领域,重点挖掘本地特色产业、服务业、制造业等岗位信息,及时掌握本地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中小企业服务等基层岗位空缺情况,联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各类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归集发布活动安排和岗位信息,畅通信息交互渠道。同时,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合规。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市(州)要充分利用官方公众号、短视频、宣传资料、高校校园网、活动海报等提前发布招聘活动安排,并深入企业、社区、高校广泛宣传推介,积极动员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参与招聘活动。要积极发动本地主流媒体和官网官微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多渠道推广活动资讯和成效经验,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及时反馈总结。各市(州)要于9月5日前报送市州级牵头单位信息表(见附件1)。活动期间细化措施安排,及时汇总活动推进情况,每2周报送1次特色活动信息表,首次报送时间为9月5日前(见附件2)。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形成工作小结和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于11月14日前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海龙 王雅洁
电 话:0971-8258102 8258106
传 真:0971-8258100
邮 箱:scc0971@163.com
附件:1.各市州牵头单位信息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