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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自治区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3/11/23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农经函〔2022〕100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家庭农场申报、各地逐级审核推荐、自治区评审,现将拟认定的178家第二批自治区示范家庭农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1月29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经发展中心,并提供

按照自治区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经自治区农艺专业高级、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农艺专业)、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农艺专业中初级、畜牧(兽医)专业高级、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畜牧、兽医专业)、畜牧(兽医)专业中初级7个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564位同志通过了职称评审,3位同志通过了认定,现将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反映公示对象在学历、工作年限、业绩成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以便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并向举报者反馈。

农艺、农经专业:

受理举报部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受理举报电话:0991-2886853、0991-8551027

畜牧、兽医专业:

受理举报部门: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机关纪委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受理举报电话:0991-8565451、0991-85692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邮编:830000

附件:1.2022年度自治区农艺专业高级职称、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农艺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2年自治区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22年自治区农艺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4.2022年自治区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农艺专业职称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5.2022年度自治区畜牧(兽医)专业高级职称、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畜牧、兽医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6.2022年自治区畜牧(兽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7.2022年自治区畜牧(兽医)专业特殊人才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自治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2023年度视频会议驻场运维、门户网站及协同办公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等项目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XXZX20230701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办理代理机构备案手续;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代理服务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合规执业,无不良记录和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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