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9〕3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报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请申请2019年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的相关各县(市、区)上报年度建设方案。截止3月23日,共接到36个县(市、区)上报的年度建设方案。3月23日下午,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省工程咨询中心对上报的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年度建设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主要原则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统筹兼顾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以及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类型,并注重向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评审前四名排序如下:通榆县、汪清县、和龙市、通化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9日至4月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咨询省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
联系人:王永顺 联系电话:0431-88904954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