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3年中级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材料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省直单位委托评审的,应由省直单位主管部门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一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省直单位的一式3份,厅属单位的一式2份。本表内各项内容应如实完整填写,表中所列获奖及发表的文章均须附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封底),一式1份。“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应由考核单位对申报者作全面的、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明确任期内每一年度的考核等级结果。“基层单位意见”栏,应简要评价后明确“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参加全省职称外语统考人员,请在《评审表》第8页“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上填写外语考试的语种、成绩等。若为外语免试的,请填写“外语免试”字样。市、县和企业申报对象填写“不作要求”。
(三)《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简明表》25份。其工作业绩(含论文)必须是取得现任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该表应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晰,字体要求使用仿宋体,字号、行距不得小于小四号字,单倍行距,不要另加附页,并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印章。
(四)论文、代表作:
正常晋升者须提交独立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
学历破格申报者,除应符合正常晋升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县级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省、市属农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②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或合作的专业著作或译著;③经过相当于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的专业学习培训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取得结业证明。④在乡镇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任助师不少于6年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提交专业技术总结1篇以上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论文代表作每篇2份,其它论文各复印1份。提交的论文代表作每篇字数在1000字以上,限独著。代表作封面左上角注明“代表作”(或代表作一、代表作二)。论文代表作还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篇名-作者-发表日期”,发表日期的格式为“20180101”或“201801”),发送至省农业职改办电子信箱(fjsnynctrsc@163.com)。
(五)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约、聘书、任职近四年(五年)的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证书学分年度验证、外语考试成绩证书(或外语免试证明)等各复印一份,装订成册。各证书经单位主管部门职改办核对原件无误后,加盖印章,方为有效。
(六)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评审表》中的“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简明表》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去年评审未通过的对象,今年申报材料中有新的业绩的,方可申报。
(八)材料上报后,除省农业职改办要求以外,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九)评审结束后,不论通过与否,材料均不退还,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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