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工作的通知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6号》规定,现就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4日公布,考生自2021年1月4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20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6分和202分。
三、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写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自主选定证书领取地,生成《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交。
四、资格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按《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公告》(桂农厅公告〔2020〕32号)要求已在网上申请的,经审核合格,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工作日,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自主选定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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