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及证书补发
资格授予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按照我厅公告要求(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另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合格的,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提出申请。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须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补发时间、流程和要求另行公告。
执业兽医相关内容推荐:
获取更多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条件、考试时间等考试信息,请关注兽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