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第15号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3号),现就2019年度甘肃考区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19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1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63分和152分。本公告发布后,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9年12月20日到2020年1月23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生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并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申请(点击“部门事项”→选择“省畜牧兽医局”→在“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右侧点击“在线办理”→个人用户登录→点击“下一步”→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申报材料”→提交)后留存受理信息。
三、公示
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申请信息在甘肃农业信息网(http://nync.gansu.gov.cn/)进行公示。
四、授予与领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甘肃省畜牧兽医局颁发《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于2020年2月27日后(节假日除外)领取证书。
五、证书补发
按照《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4号》于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已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申请证书补发并审核合格的,请于2020年1月23日前在甘肃政务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在线办理提交《证书补发申请》,2020年2月27日后(节假日除外)领取证书。
六、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分为自取和免费邮寄两种方式(申请补发资格证的不提供邮寄服务,由申请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网上申请时自主选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申请资格的考生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到网上申请时自主选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需要提供证书邮寄服务的考生,请在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在线办理申请时,选择证书邮寄,正确填写证书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移动电话),证书邮寄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以考生填报的为准(签收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因信息变更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考生负责。
甘肃省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179097
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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