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教育的这一阶段,建立了财政援助政策体系,该体系结合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学生贷款等多种形式。在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方面,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高校减免学费为辅。在解决生活费用方面,国家拨款是主体,高校勤工俭学为辅。在奖励优秀大学生方面,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高校奖学金为辅。
主要的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照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生信用贷款和校园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学生信用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校园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拨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每年9月向高校申请,高校每学年评估一次。
3.国家奖学金
优秀学生可以从二年级开始申请国家奖学金,费用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4.国家励志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从二年级开始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和大学将把这些奖项记录在学生的学校记录中。
5.工作研究
在学习有余力的前提下,学生可以在业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师范生公共教育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免费教育师范生不需要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还可以领取生活补贴。
7.退役士兵教育支持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8、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补偿
中央直属高校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年限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三年内可获得补偿或补偿。
9.国家支持服义务兵役
被征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可以获得国家援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者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包括新生)在任职期间保持学生身份(或入学资格)。退休后自愿返校(或入学)的,可减免学费,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10、国家资助直接招收士官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大学生可以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者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其他筹资政策和措施
1.绿色通道
家庭有特殊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果暂时无法筹集学费和住宿费,可以通过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