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于天气炎热,人们的服装逐渐暴露,被宠物猫、狗抓、咬等向市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病疫苗的市民急剧增加。 据市疾控中心统计,近期该中心注射狂犬病疫苗的市民数量呈逐月上升趋势,夜诊量明显增加。 该中心专家提醒市民要小心近日被宠物咬伤的情况,被咬伤的伤口一定要在正规狂犬病处置门诊进行处置。
南京市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主任张小俊介绍,宠物伤害事件每年夏天都会明显增加。 主要原因是天气热了,宠物也受不了热,烦躁易怒,夏天一般穿得少,所以门诊量明显多于几个月前。 加上最近天气炎热,白天出去遛狗的人相对减少,但立秋以后傍晚气温下降的情况很多,遛狗的数量增加,比较集中。 晚上也是人们悠闲散步的时间,市民一般穿着随意,夜色下警惕性也很差,经常在不注意的情况下被咬。
专家提醒市民,狂犬病是一种急性传染病,目前已无法防治,其主要传染源动物为犬类(约95% ),一旦发病死亡率为100%,危害极大。 因此,建议养宠人员做好宠物护理,必要时对宠物进行免疫,按规定遛狗,饲养人员做好“暴露前免疫”预防。
如不慎被犬等温血动物咬伤,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伤口,用碘酒涂擦,并尽快注射狂犬病疫苗。 此外,张主任表示,迄今为止,我国执行的狂犬病接种疫苗方案为5次肌内注射方案,需要在一个月内注射5次疫苗。 近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21天内只需注射3次的狂犬病疫苗在国内多个城市问世,减少了咬伤者的注射针。
包头医全日制班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已成为潮流。 饲养宠物一方面给人带来快乐和精神满足,另一方面管理不善也容易引起许多问题。 如畜禽粪便卫生问题、遗弃、逃逸动物动物管理问题、管理不当伤害动物问题等,都是饲养动物存在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例虽然不是绝对数,但属于比较常见的侵权案件类型。 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处理动物致人损害案件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27条。 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是第三人的过失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被害人的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适用法律方面比较明确和简单。
但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将饲养动物的损害责任单独作为一章,分为几种不同类型的损害情形分别规定,与以前的法律规定相比,应该说更加复杂。 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一中院民二庭法官,分别对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情况进行了介绍,使广大读者对动物造成的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饲养一般动物危害人类
■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这种情况的特殊之处即在于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则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动物园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因此,这也提醒大家,如果去动物园参观,应当注意与动物保持距离,避免被动物致伤。因为动物园如果证明自己已尽到管理职责,不承担责任,那受害人就得不到补偿。
■ 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
侵权责任法对动物致害责任还明确了另外一个问题,即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关于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条规定应当说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在可操作性上存在一定问题。如动物被主人遗弃或自行逃逸导致了流浪动物的数量越来越多,并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题,侵权责任法规定由流浪动物的原饲养人、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是,如何举证证明某人即是被遗弃或逃逸动物的原饲养人或管理人,在有些情况下将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法官提示
面对越来越多的宠物饲养者,法官提示,侵权责任法对于动物致害有明确、详细的规定,所以养猫养狗一定要慎重:一是要尽责,宠物出门一定要拴链、要定期打预防针,别给自己和他人惹麻烦;二是要合法,大型犬、烈性犬、危险动物千万别在小区里养,伤了人全是您的责任;三是要有始有终,既然养了就别随便扔,要不然今后伤了人依然要负责任。此外,带孩子去动物园得多加小心,别离动物太近,更别带孩子违反规定去喂食,要不然伤了孩子您还得自掏腰包。